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筹建开展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9-02-15 来源:妇幼处 阅读量:

宁卫审批〔2019〕6号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筹建

开展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的批复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你院《关于开展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PGD)的请示》(宁医大总院〔2018〕268号)收悉。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配置规划(2015—2020年)》,经审核研究,同意你院筹建开展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PGD)。

希望你院筹建期间,按照高标准、高起点的要求落实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场地建设、仪器装备、人员配置等事项,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筹建工作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提交试运行申请材料,经评审合格后核发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批准文件方可开始试运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