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宁夏金域医学检验所通过校验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9-02-19 来源:行政审批办 阅读量:

宁卫审批〔2019〕3号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宁夏金域

医学检验所通过校验的批复

宁夏金域医学检验所:

你单位《关于宁夏金域医学检验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的申请》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委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评审,经2019年1月7日第1次委行政审批专项会议研究,同意你单位通过校验。现批复如下:

一、机构类别:临床检验中心。

机构名称:宁夏金域医学检验所。

机构地址:银川市贺兰县习岗镇福兴北街创业东路5号科技创新中心。

法人代表:曾湛文。

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诊疗科目:与原证保持一致。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