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关于做好宁夏综合医改试点宣传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县(区)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办公室),委属(管)医疗机构:
根据全国综合医改试点宣传工作研讨会精神和《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关于请报送综合医改典型案例材料及征集相关宣传视频的通知》(国医改秘函〔2020〕13号)要求,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制定了《宁夏综合医改试点宣传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工作方案》,充分挖掘、提炼医改工作亮点、特色,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在全区形成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医改典型案例和宣传视频,各市、县(区)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办公室)至少提供1-2个视频作品。
联系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宣传与健康促进处 马晓燕
0951-5059560 邮箱:nxwjx220@163.com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处 李 丽
0951-5066213 邮箱:nxweyg@126.com
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
2020年9月4日
宁夏综合医改试点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2020年8月28日全国综合医改试点宣传工作研讨会精神和《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关于请报送综合医改典型案例材料及征集相关宣传视频的通知》(国医改秘函〔2020〕13号)(以下简称宣传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综合医改宣传报道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目的
重点围绕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突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向人民群众全面展示我区被确定为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以来取得的进展成效、地方典型经验做法等,提高广大患者对医改的感受度和认同感,为全区、乃至全国提供互学互鉴。
二、宣传内容
(一)根据我区医改十年省级自评和“十三五”医改规划评估,总结提炼宣传我区综合医改试点工作中的有益做法、主要成效、典型经验。
(二)重点围绕全区医改典型案例,兼顾其他医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宣传各市、县(区)推进医改工作中的特色、亮点。
宣传形式
(一)报送医改典型案例宣传。根据我区医改十年省级自评和“十三五”医改规划评估,重点向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推荐报送以下8个重点医改宣传典型案例:
案例一:创新引领 惠民为本 全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规划信息处负责);
案例二:宁夏盐池县统筹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和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盐池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体改处审核);
案例三:创新符合行业特点的岗位薪酬体系 推进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自治区人民医院负责,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审核);
案例四:宁夏筑牢农村卫生服务网底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基层处负责);
案例五:具有宁夏特色的全民医保制度基本建立(自治区医保局负责);
案例六:宁夏平罗县积极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 重构县域卫生健康服务新体系(平罗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体改处审核);
案例七:宁夏坚持中西医结合 疫情防治成效显著(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处负责);
案例八:创新引领 宁夏提前实现国家“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目标(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负责)。
典型案例材料要按照重点突出主要做法、进展成效和经验特色要求,多用数据和事实说话,文字篇幅不超过2500字,并提供3张图片(横屏、高清)。要求于9月5日前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体改处统一审核并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体改司。
(二)制作医改视频宣传。重点围绕以上8个方面医改典型案例内容,兼顾其他医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收集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地、各级公立医院和各处室以往拍摄的反映综合医改进展成效的视频作品,视频作品数量不限,每个视频时长不超过120秒,要通过微故事讲述大医改。要求每个市、县(区)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办公室)至少提供1-2个视频作品,必要时可聘请专业公司设计拍摄医改宣传视频资料。此项工作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宣传处负责收集、策划、审核、汇总,体改处及其他相关处室配合,于9月30日前通过健康中国APP上传。
(三)配合中央媒体宣传。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计划于10月份组织中央媒体奔赴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挖掘收集试点地区医改亮点工作和经验做法。我区重点围绕报送国家医改典型案例,配合中央媒体做好实地采访报道宣传。委各相关处室要根据媒体关注的角度,积极提供相关素材,全面呈现我区医改工作的亮点和好经验、好做法。此项工作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体改处和宣传处负责,相关处室配合,10月底前完成。
(四)做好区内报道宣传。将此次整理、收集、提炼的医改宣传文字资料、典型案例和视频资料,通过区内报刊、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同时,围绕我区年度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做好医改常规宣传工作,并每月及时制作医改信息报送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改革办。此项工作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宣传处和体改处分别负责,各相关部门、处室和市县配合。
三、经费保障
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地在医改宣传工作中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配合中央媒体采访等相关费用按规定由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统筹协调。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面宣传。医改宣传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充分发挥行业媒体主力军作用,大力开展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和典型宣传,引领改革方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坚持实事求是。宣传全区医改取得的成绩,既要客观真实,有数据对比,有群众感受,也要合理引导群众的就医期待和现实需求,严防夸大宣传和形式主义。
(三)坚持创新发展。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宣传工作要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理念创新、机制创新、载体创新和内容创新,通过小切口做出大文章,为全区、乃至全国提供可学习借鉴的医改好经验、好做法。
(四)加强协调配合。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宣传资源优势,形成宣传合力,同时加强与当地宣传部门、党委改革办等沟通联系,加大本地媒体宣传报道医改工作力度,在全区形成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