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荐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报告

发表时间:2020-10-19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量: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国卫人口函〔2020〕268号)精神,我委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创建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宁夏开展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方案》,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对全区创建资格进行初筛,从22个县(市、区)中确定2018年、2019年获得自治区考核一等奖或二等奖的13个县(区),具备申报条件。通过县级申报、地级市审核、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综合评审共评选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银川市西夏区、吴忠市盐池县、固原市原州区四个县区为拟推荐先进单位,经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现予报上,请审定。

附件:1.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申报报告

2.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申报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1-1

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申报报告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大武口区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落实计生政策实施为着力点,以提升生育管理与服务水平为切入点,不断细化保障措施,创新服务管理,深化优质服务,连续四年荣获自治区、市综合目标考核一等奖,各项指标均达到“国优”标准。

一、围绕“一个中心”理念,为优质服务提供全方位保障

围绕“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理念,落实“四个到位”举措,统筹谋划、强力推进。坚持领导小组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定期研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季度指导检查、半年总结梳理,力促计划生育工作有序进展。在干部的任用、评先、评优等工作中认真落实“一票否决制”,各部门切实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帮扶责任。2018年以来计划生育经费逐年递增。

二、以“三个落实”为重点,提高人口监测调查水平

适应政策调整和工作转型新形势,不断提升人口监测工作水平。落实人口监测统计调查制度,建立部门及辖区医院信息通报制度,高质量完成动态监测调查任务。落实人口形势分析制度,定期形成书面分析报告。落实信息化建设,动态更新完善全员人口数据库,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以“三个保障”为支撑,加快构建生育支持体系

抓好各项惠民政策落地,推动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系统逐步健全。全面开展免费婚前检查、孕前检查、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健康管理、预防接种等服务,切实保障母婴安全。严格落实产假、配偶护理假和假期津贴待遇,鼓励各企事业单位给予孕期妇女特别是高龄孕妇人文关怀。完善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在大型商场、医院、政务大厅、火车站、汽车站、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目前共设立母婴室24个,实现公共场所全覆盖。2018年以来新建幼儿园2所、小学1所,妇女儿童医院1所。

四、以“三个推动”为路径,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

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需求调查,为制定相关婴幼儿托育服务政策提供了基础支撑。制定《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婴幼儿照护服务,目前注册托育机构1家,已托育2-3岁婴幼儿14名。

五、以“三个全覆盖”为抓手,扶助关怀特殊家庭

“三对一”联系人制度全覆盖,为每户特扶家庭确定了“三对一”帮扶联系人,为他们送去了温暖和服务。就医“绿色通道”全覆盖,到指定医院就医看病,享受门诊挂号、就诊等综合诊疗的“绿色通道”。就医“绿色通道”开通以来,共有101人享受了优先便利,特扶对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率100%,两年来,共开展健康体检538人,健康咨询、指导429人次,入户访视468人。针对特殊家庭人口分布和高龄较少的特点,鼓励居家养老、支持契约赡养、助推机构养老,积极探索智慧养老服务,推进“互联网+养老”模式,建设智慧养老信息服务平台,打造“城市10分钟、农村20分钟”养老服务圈。通过服务热线,开展订餐服务、家政服务、心理慰藉、生活照护、上门就医等信息化“点单式”养老服务,特殊家庭已全部纳入养老服务圈范围。

六、以“三个夯实”为底线,健全完善优质服务体系

夯实计生干部队伍“网底”建设,2018年机构改革时配齐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工作人员,把稳定区、镇、村(居)三级计生网络队伍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稳定和加强了队伍建设。夯实村(居)级计生专干保障。现有县乡级卫生计生专干22人,村居级卫生计生专干62人,学历均在大专以上,落实村(居)级计生专干队伍工作待遇,妥善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夯实基层服务管理水平。加强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专兼职人员政策知晓率,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三级计生协会组织健全,围绕计生协“六项重点任务”,聚焦生育关怀与家庭健康,营造了良好的家庭社会环境。创建“党建引领·康乃馨亲情园”和“暖心家园幸福桥”暖心家园2个,组建“暖心行动”志愿服务团队,打造“靓嫂帮帮团”“亮晶晶”等品牌志愿服务队,组织开展了“七点半拉窗帘”“手拉手”“健康9号”“幸福28”“温暖星期三”等固定长期特色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爱心敲门”“手拉手结对帮扶”“左邻右舍互助”等为主题的走访慰问,将特殊家庭帮扶工作做到全覆盖。

附件1-2

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申报报告

(银川市西夏区)

西夏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主线,以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做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不断推动人口家庭工作深入开展。

一、落实党政责任

坚持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体系和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定期督促检查、考核评估。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构建稳定有序、持续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保证查环查孕技术服务、术后随访、人员培训、药具发放管理等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人口监测

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出生情况。认真落实“出生实名制”,与成员单位定期互换共享信息,由公安部门提供新生儿落户登记、户籍迁移变动、人口死亡登记等个案信息,助产医院提供医院接生、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等个案信息,民政部门提供结婚登记、收养等个案信息,通过入户、与成员单位比对信息,做好全员人口信息的采集、比对、录入、补充和完善。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在实现一孩、二孩生育网上办理的同时,增加了微信公众号办理程序。

三、完善生育支持体系

严格落实妊娠风险评估制度、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制度、约谈通报制度、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救治制度等安全五项制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工建成2480平米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大楼,预计明年交付使用,将极大满足妇女儿童基本医疗需要, 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四、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积极落实自治区《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实行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制度,实行托育服务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现有两家申办托育机构的单位,已组织申办单位参加培训。加强部门协调,积极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确保婴幼儿安全健康。

五、加大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力度

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2020年兑现国家和自治区扶助资金433.92万元。“两节”期间走访特殊家庭、奖扶家庭、计生困难家庭等共计60户,送去慰问金5.35万元。在西花园街道康庄社区实施失独家庭帮扶项目建设,西夏区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一对一帮扶”服务、走访慰问等形式多样的爱心传递活动,以“心手相牵·共享阳光”为主题,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六大关爱服务和五大暧心活动,形成“日常有关爱、月月有回访、季季有活动、年年有成效、人人齐参与”的帮扶体系,引导全社会关心关爱失独家庭,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

六、巩固基层网络

高度重视计生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网络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机构在卫生计生机构和职能整合过程中进一步健全完善,确保了网络健全、编制落实、人员到位。西夏区卫生健康局内设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员3人;各镇街成立卫生健康办公室,人员72人;村、居计生专干及协管员134人,联络员196人。按照“完善功能、提高素质、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以服务网络和队伍建设为重点,不断满足育龄群众服务需求。

附件1-3

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申报报告

(盐池县)

盐池县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以保障全民健康为中心,坚持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提升服务管理水平,2007年、2016年先后两次荣获“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一、落实党政责任

坚持计划生育“三不变”原则,扎实推进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每年年初对全年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有效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促进计划生育政策与有关政策配套衔接,突出抓好“互联网+”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将其纳入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进行统一部署、统一考核。保留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定期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会议,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财政将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有效保障了计生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人口监测

认真落实出生人口报告制度,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准确、真实填报各类报表。与接诊医院建立了报告联系制度,及时提供全县出生婴儿信息,实行出生实名登记,实现对出生人口基础信息的统计监测及动态管理,适时了解出生人口政策符合情况,建立出生信息交换、比对、共享制度。每月与公安、民政等部门交换、比对、核准出生人口信息,提高人口出生统计上报率。

三、完善生育支持体系

利用“互联网+”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落实放管服工作,做好生育服务登记工作,对准备生育夫妻实行生育登记或审批,免费发放生育服务单,全面推进网上办理,不断提升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各医疗卫生机构在妇产科增设了“二孩门诊”牌,为育龄妇女提供咨询、指导、随访等服务。实施妇幼卫生“七免一救助”等政策,扎实开展妇幼保健、“三项监测”和管理工作,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均达100%。

四、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全面落实产假、配偶陪护假、哺乳假规定,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3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共同育儿假。为婴幼儿家庭开展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监测、预防接种、疾病防控、喂养护理及常见病防治等服务,保障婴幼儿身心健康。在县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化母婴室并已投入使用,面积均在10平方米以上,设置统一引导标识和区域图,室内有哺乳区、护理区、洗漱区等功能区,切实满足母婴需求。

五、加大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力度

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持续加大特殊困难家庭帮扶救助力度。开展“暖心行动”,在社区建立“暖心行动”活动场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三个全覆盖”。从2016年起,为全县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0元扶助金,扶助标准达到800元和1000元。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全部纳入城乡低保范围,扶助标准高于国家和自治区标准。研究出台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手术并发症家庭扶助专项扶助资金,明确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标准,一、二、三级手术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到600元、400元、200元。自2017年1月1日起,为本户籍地领证后发生独生子女死亡伤残但不再生育或领养子女的家庭,由县财政一次性发放不少于5000元的紧急抚慰金。对未领证的独生子女家庭发生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但不再生育或领养子女的,给予20000元应急救助,所需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营造了全社会关爱关怀关心特殊家庭的良好氛围。

六、巩固基层网络

采取新媒体与传统宣传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优生优育健康知识。稳定和加强县乡工作力量,配齐配强村级宣传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养老有保障,有效调动了积极性。组建“4221”工作团队,建立县、乡、村、组四级服务模式,切实为广大居民提供均等、可及、高质量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附件1-4

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申报报告

(固原市原州区)

原州区曾先后获得“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自治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荣誉称号,2018年以来连续两年在自治区和固原市综合考核中名列前茅,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达到了90%以上,计划生育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一、强化措施,为优质服务提供措施保障

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创优”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把创建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安排。区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在机构改革中,首先保证了区、乡镇(街道)两级计生服务机构的编制,为“创优”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力保障。其次,财政投入到位,各乡镇(街道)财政也都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工作和奖励、优惠所需经费。

二、突出重点,全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

全面开展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大力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免费为已婚待孕妇女提供孕前培训,向群众宣传环境对生育的影响、孕期用药安全等,动员群众到区、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站)接受孕前检查,增补福施福、叶酸等。通过门诊咨询、发放资料和专家门诊等形式,宣传男性生殖健康科普知识,为男性生殖健康、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查治不孕不育症提供优质服务。

三、狠抓改革,为优质服务提供政策保障

针对实际,村计生专干和村卫生员进行资源整合。由计生专干和乡村医生入村入户,深入到村级育龄群众家中,开展宣传教育、药具服务、术后访视、信息采集、推荐转诊和组织群众接受技术服务等。区、乡两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站)在做好技术服务的基础上,强化了宣传、咨询、随访、“三查”等服务功能,均设有“个性化健康咨询室”,为服务对象提供温馨、安全的交流环境。每年定期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分管领导和村计生联络员培训,鼓励计划生育人员参加进修学习。2019年,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8期,参训人数400余人次。健全岗位责任制,加大服务力度,做到职责明确,奖惩分明。

四、建立机制,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

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建立了以村民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计划生育民主议事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评议,接受群众的民主监督。推行工作督导,通过经常性调研、检查、评估等,对乡镇(街道)、村(居)两级工作进行指导,对乡镇计生干部、村组信息员和药管员进行面对面的培训。通过建立乡镇(街道)、村(居)工作示范点,积极探索建立村、组管理服务规范,以点带面,推进乡村级工作的自我完善和持续发展。

五、奖优免补,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家庭保障

采取行政推动、经济保证、责任到人的有效措施,落实优先优惠政策,取得了明显成绩。对少生快富“纯女户”免费办理“新农合”;对“少生快富”户住院提高报销比例;对“少生快富”子女初中升高中阶段降低一个分数段录取;对考入大学的“少生快富”家庭子女进行资助,各相关部门对“少生快富”项目户在优惠政策落实上给予优先照顾。

六、多措并举,保障婴幼儿托育平稳起步

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需求调查,制定《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为制定相关婴幼儿托育服务政策提供了基础支撑。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婴幼儿照护服务,积极协助1家幼儿园做好托育机构注册工作,托班已托育2-3岁婴幼儿4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