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全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5-2020年)终期评估省级自评情况的报告

发表时间:2020-11-06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量:

全国爱卫办:

根据全国爱卫办等6部委《关于印发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5-2020年)终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20〕6号)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爱卫办)组织各地认真开展了全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评估工作,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5-2020年)终期评估省级自评报告》随文呈上,请审阅。

宁夏回族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5-2020年)终期评估省级自评报告

一、摘要

自2015年新一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和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全爱卫发〔2015〕1号)精神,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的原则,以实施自治区“爱国卫生日”活动、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市健康乡村建设等为抓手,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全区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得到不断增强,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为健康宁夏建设夯实了基础。2015年7月,国家住建部在宁夏召开全国城市环卫保洁工作现场会,向全国推广宁夏银川市、中卫市“以克论净、深度保洁”市容卫生管理模式。2016年12月,全国爱卫办在宁夏召开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现场会,对宁夏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正文

(一)背景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精神,宁夏先后印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自治区“爱国卫生日”活动实施方案》《自治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等系列文件。2015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扩大会议,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2016年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爱国卫生日”活动工作会议,专题部署自治区“爱国卫生日”活动。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组织领导,宁夏结合实际,及时调整、补充了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委员单位,并修订完善了各委员单位职责分工,为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提供了组织保障。

各市、县(区)政府也按照要求,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纳入年度爱国卫生工作计划,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有序推动落实,各级爱卫会分别制定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

(二)自评方法与评估结果。根据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5-2020年)终期评估工作方案要求,自治区爱卫办组织各地开展全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评估工作。一是制定方案,明确要求。自治区爱卫办印发《关于开展全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5-2020年)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宁爱卫办函发〔2020〕12号),对部门、市、县(区)爱卫办实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终期评估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二是组织开展市、县(区)自评。各市、县(区)按照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终期评估的要求,对本地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自查。三是开展自治区级复核评估。自治区爱卫会各相关委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负责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复核评估。

经认真自评和逐级复核,宁夏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5-2020年)终期评估自评得分为99.1分。

(三)取得成效与典型经验

1.加强顶层规划设计,健全体制机制。一是建立自治区“爱国卫生日”活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月主题、月例会、月安排、月督导、月通报”的“爱国卫生日”活动长效工作机制。自2016年开始,每月最后一个周五在全区统一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重点整治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农贸(集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全面清理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十乱”现象,清除房前屋后卫生死角。固原市积极开展“防疫有我,爱卫同行”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卫市建立“周五有约”创城志愿和爱国卫生日制度,将市区划分为41个网格卫生责任区包保到市值部门(单位)和沙坡头区各部门(单位)。二是建立考核约束机制。自治区爱卫办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卫生城镇创建(巩固)重要指标,对年度目标未完成的地区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将自治区“爱国卫生日”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考核验收内容,明确要求各地(部门)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纳入美丽乡村年度以奖代补考核内容。三是建立联合督导机制。自治区爱卫办先后于2016年至2020年联合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全区5市和部分县(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进展情况进行联合督导;同时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考核管理重要内容,实现爱国卫生工作与文明创建同频共振、互促共进。四是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各市、县(区)积极探索,逐步形成了环卫保洁网格化管理和长效化管理机制。银川市出台了《城市环境综合管理长效考核办法》,每年安排1000万元以奖代补奖励经费,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进行半年、全年城市环境卫生长效考核,半年、年末兑现以奖代补奖励经费。固原市将市区划分为28个片区252个责任区域,每个周末市、县(区)、乡镇三级领导、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城乡居民、商业店铺等从业人员主动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扫除。

2.完善管理制度,城乡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一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强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截止2019年底,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区城市、县城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95.83%;2020年,全区2215个建制村中576个村建设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污水治理26%,比目标年度2017年提高11%;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95.19%(高出自治区十三五初确定的目标任务5.19个百分点)。二是开展环卫管理提升工程。深入推进“以克论净、深度保洁”环卫管理模式,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清洗保洁机械化作业规程(试行)》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标准(试行)》,建立“机械深度洗扫+人工即时保洁”环卫新机制,提高城市道路清洗保洁机械化作业效率和质量,促进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全区环卫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以上。中卫市将城市“以克论净”深度保洁机制向村镇延伸,围绕“五清一绿一改”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系列战役,不断提升市容环卫保洁质量。三是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自治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焚烧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明确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进度。组织各市、县参加中国建设报社主办、银川市承办的“垃圾分类中国行”走进银川暨垃圾分类研讨会,推动各地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环卫保洁和垃圾处理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不断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切实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水平。银川市积极开展国家垃圾分类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建立了资源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一般垃圾四类收集系统,对全市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出台了《银川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建立了垃圾分类大数据平台、资源垃圾分拣中心和集散中心,在全市公共卫生间利用厨余垃圾制作环保酵素去除公厕异味、净化空气,积极创建环保酵素应用示范城市;启动“互联网+资源垃圾”回收方式,开展居民垃圾分类积分奖励活动和厨余垃圾定时定点收集。吴忠市积极采取“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或处理)、县处理”的主体模式,在部分行政村推行生活垃圾“两次六分、四级联动”新型精细化可持续模式。四是饮用水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印发了《宁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关于推进乡镇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围绕河湖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工程管护、水制度创新,有力推动生态河湖建设。截止2019年底,实现了水源地取水口水质、年度供水保证率分别达到83.3%和100%的目标,提前完成农村自来水入户(含小区、院子)84.3%的目标(目前已达到90%);2015-2019年累计完成水系连通项目9个,十三五期间累计实施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437个。五是坚持预防为主,病媒生物防制不断强化。建立国家级监测点5个(县、区)、自治区级监测点3个(县、区);组织各市、县(区)开展了越冬蚊、夏秋季蚊媒消杀工作,科学指导隆德县等4个县(区)流行性出血热防控工作;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对畜禽养殖场(包括散养户)的牲畜粪污和农村桩点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治理,并定期对圈舍内外和农户庭院周边地区开展防蚊、灭鼠工作,有效防控了病媒生物性疾病的传播流行。六是全力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宁夏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强化“大扫除、大消毒、大宣传”措施。自2020年1月17日以来,自治区爱卫办先后印发了《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暨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关于持续加强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组织各地在机场、车站、社区、复工复产厂区园区、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等重点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处置督查指导工作,从源头上清除病原孳生环境,改善城乡环境卫生质量,提高群众防控意识,为抗击疫情发挥了积极作用。

3.强化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成立了自治区主席任组长,1位副书记、2位副主席任副组长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亲自部署,各乡镇和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清洁指挥长,“五级书记”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制定了《全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宁夏农业现代化暨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综合考评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宁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十三五”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一是农村“厕所革命”有序推进。探索推进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处理配套衔接、集中与分散处理结合、水冲式便器等农村多种卫生厕所改造新模式,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对靠近城镇的村庄,建设完整下水道式厕所;对居住集中、规模较大的村庄,先建管网后建厕所,主推室内水冲式厕所;对地处偏远、居住分散的村庄,建设三格化粪池厕所。截至目前,全区一二类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8%,三类县普遍提高,达到三年行动方案目标要求。二是全面清理整治村庄环境。大力实施宁夏“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围绕“五清一绿一改”,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村庄清洁行动“春节战役”“春季战役”“夏季战役”“秋冬战役”,全区2258个行政村实现全覆盖,参与群众达198万人次,清理生活垃圾140万吨、农业生产废弃物186万吨。吴忠市利通区、银川市西夏区被列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三是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强化行政、政策、技术措施落实,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化肥农药使用实现零增长,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86%,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85%,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全面完成年度工作指标,农作物秸秆、农用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四是初步建立运维管护长效机制。建立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企业参与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在利通区等11个县区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专业服务整县打包运营模式;在隆德县等11个县区设立公益性岗位选聘当地贫困户等为保洁员,实行农村环卫保洁网格化管理;探索建立合理成本分担保障机制,在沙坡头区等有条件的乡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户适当付费试点。

4.坚持以创促建,卫生城镇及健康城市健康乡村建设成效显著。以创卫促爱卫,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卫生城镇及健康城市健康乡村建设工作。一是全面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工作。自治区爱卫办始终坚持规划引导、源头管控,加强城乡环境的美化、绿化、亮化,着力改善人居环境。2017年石嘴山市、吴忠市创建为国家卫生城市,2020年永宁县、隆德县、中宁县创建为国家卫生县城,另有3个乡镇创建为国家卫生乡镇;同时,顺利的完成了银川市等4个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复审命名工作;2019年推荐新申报国家卫生城市3个,目前已接受国家技术评估,即将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全覆盖,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目前,全区已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4个(57%)、国家卫生县城6个(54.5%)、国家卫生乡镇3个;自治区卫生城市7个(100%)、自治区卫生县城(区) 16个(75%)。实现了国家卫生城市、县城(乡镇)比例40%、5%的目标任务要求。二是积极开展健康城市健康乡村建设工作。2016年11月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区爱国卫生工作暨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启动会议,印发了《自治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确定在银川市、吴忠市、石嘴山市、青铜峡市、贺兰县、盐池县、彭阳县7个城市(县城)开展首批试点工作,银川市同时被列入全国首批38个试点城市。各地通过以典型示范带动全区健康城市健康乡村建设,积极开展了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村等健康“细胞”示范点创建工作,共命名自治区健康“细胞”建设示范点(户)174个,每年申请自治区财政100万元给予奖励补助,用于示范点成效巩固和发展建设。固原市通过旧城改造与海绵城市建设、新建项目与补短板相结合,大力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25亿建成了以九龙路、北京路为轴带的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三是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以实施“健康宁夏行动”、“健康素养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三大活动为主线,结合卫生宣传日,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和健康传播工作。各级宣传部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在电视、电台、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上开设专栏和专题,结合全国“爱国卫生月”、自治区“爱国卫生日”、“世界无烟日”和世界卫生日等活动,深入开展主题宣传与健康教育活动,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坚决革除食用野生动物、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陋习,营造了健康教育知识人人知晓、爱国卫生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各项活动得到全国爱卫办充分肯定,受到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宁夏电视台、宁夏日报等各级媒体关注报道。

(四)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

宁夏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农村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受经济条件和财力限制,农村地区基础设施水平依然较低,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难等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制约了城乡环境卫生质量的整体提升。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后续运维机制不健全。部分地方重建设轻管护,对农村公厕、垃圾及污水治理等公共基础设施尚未建立符合农村特点的运行管护机制。三是群众参与程度较低。部分居民环境卫生意识较差,存在乱丢垃圾、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部分区域“脏乱差”问题时有发生。

针对以上问题,我区将以这次评估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督导,提高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质量,为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凝心聚力。一是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部门间统筹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结合中央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巩固城乡环境整治成效,同时督促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健全组织管理、资金投入、部门协作等方面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切实可行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二是依托健康中国、健康宁夏持续推进环境与健康工作。以健康中国、健康宁夏行动为平台,持续推进环境卫生与健康工作,努力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市健康乡村建设工作;完善城乡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持续实施农村改水改厕建设,规范厕所使用管理维护;科学做好病媒生物防制,有效防控病媒生物性疾病传播流行。三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全国“爱国卫生月”活动和自治区“爱国卫生日”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卫生、环境保护、健康知识、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教育,调动群众广泛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提高居民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同时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对城乡环境整治情况进行跟踪报道,促进城乡人居环境协调发展。

(五)评估结论与工作建议

1.评估结论。通过逐级自评,对标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终期评估要求,我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整体进展顺利,基本达到终期预期目标。其中,主要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十三五”阶段性目标要求。

2.工作建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是一个持续性的工作,是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优势,全面改善公共卫生环境,有效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推进社会健康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健全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机构。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出台加强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相关政策,对爱国卫生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予以明确;完善爱国卫生议事协调机构职能职责,理顺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将爱国卫生融入健康中国建设各项工作。

二是完善社会动员机制。推动形成自上而下的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的主动参与、集中活动动员与常态化动员相结合的社会动员机制;努力补齐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加强部门之间工作合力、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发动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在全社会形成爱清洁、讲卫生,增强卫生文明意识和健康素养的良好氛围。

附件

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5-2020年)终期评估评分表

评估内容

评估指标

佐证材料

分值

自评

得分

备注

组织管理

(20分)

1.工作部署

(1)省级爱卫会印发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2015-2020年)实施方案,得3分;

相关文件

10

10


(2)省级爱卫会召开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启动部署及中期评估会,一项1.5;

(3)把整洁行动纳入省级爱国卫生“十三五”规划,得2分;

(4)把整洁行动纳入年度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得2分;

2.政策支持

(5)省级爱卫会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饮用水安全、卫生城镇创建等专项行动或出台相应支持性政策,每项2分,最多10分。

相关文件

10

10


过程管理

(20分)

3.工作推进

(6)省爱卫办与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推进行动相关工作专题会议,包括城乡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饮用水安全、卫生城镇创建等专题推进会议,每开展一项得2分,最多10分。

会议通知、会议纪要、文件或工作总结、照片等

15

15


(7)省级部门联合开展工作督导检查,得3分;开展督导检查,但不是部门联合开展,得2分;

(8)省级组织开展行动工作评估,得2分。

4.社会动员

(9)在主要媒体进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专题报道,每次1分,最高5分。

见附表

5

5分


取得成效(55分)

2020年终期目标完成情况

(32分)

5.村庄综合整治

(10)各省完成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达到本省规划目标值(整治数/实际数),得4分;每低5%减1分。

100%

4

4分


6.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11)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全区年度规划目标值(卫生厕所数/实际数),得4分;

88%

4

4分


7.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2)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本省年度规划目标值(无害化处理数/实际数),得4分;每低5%减1分。

100%

4

4分

截止2019年

8.生活污水处理率

(13)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本省年度规划目标值(生活污水处理数/实际数),得4分;每低5%减1分。

全区城市、县城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95.83%。

4

4分

截止2019年底数据

9.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

(14)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全区年度规划目标值(生活垃圾处理行政村/实际数),得4分;每低5%减1分。

95.19%

4

4分

截止2019年

10.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

(15)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本省规划目标值(生活污水处理行政村数/实际数),得4分;每低2%减1分。

26%

4

4分

2020年底

1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16)农村实际自来水入户(含小区、院子)的人口与计划人口的比例乘以4为得分。

90%

4

4分

截止2019年

12.具备条件的乡村道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路面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

(17)实现乡村道“田路分家”、“路宅分家”的目标,得4分;未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路面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的目标,各减1分。

见“路田分家”“路宅分家”信息统计表

4

3.4



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3分)

13.公路沿线公厕

(18)本省年度规划目标值。每低2%减1分,最多扣3分。使用维护管理的要求或规定: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见“2016-2020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清单”

5

5分


14.内河航道沿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

(19)内河航道沿线码头船舶污染杂物及生活污水接收转运设施有效衔接率达到100%(已建设实施并有效衔接码头数/码头总数),得4分;每低2%减1分。在内河航道整治工程中实施绿色生态护岸的,加1分。

我区属于非水网地区,内河水路运输为短距离水上旅游客运,船舶垃圾均在船内统一存放后,到达码头后转运至码头垃圾接收点。由于我区水路运输航距较短,船舶不产生生活污水。在我区已实施的黄河宁夏段航道整治工程中,银川段航运建设一期工程、吴忠段航运建设一期工程护岸工程,采用塞克格宾钢丝笼装填卵石(或者块石)及聚酯长纤无纺布材料属于生态绿色的护岸。

5

5分


15.重点场所环境卫生状况

(20)重点场所卫生整洁美观,且厕所建设和维护较好,得4分;发现环境脏乱差、设施使用维护管理不到位等情况,每处减1分。

现场抽查有关情况

4

3.9


16.全国重要饮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水平

(21)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水质、年度供水保证率达标情况(达标数/实际数),100%达标得5分;否则,按达标比例得分。

水源地取水口水质(5/6),年度供水保证率(6/6)。

5

4.8分

截止2019年

17.流域生态建设

(22)已建成至少1处,得4分;否则,不得分。

2015-2019年累计完成水系连通项目9个。十三五七间累计实施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437个。

4

4分

截止2019年

群众满意度

(5分)

18.满意度抽样调查分值

(23)居民满意度调查得分为实际调查人员平均得分。

现场抽样调查

5

5.0


合计

--

100

9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