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落实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务发〔2024〕28号),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健康保障,切实推进农村地区健康宁夏建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督管理厅、体育局、医疗保障局、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制定了《落实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强化部门联动,健全推进机制。各地要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在推动健康乡村建设工作中的统筹协调和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和部门间协同工作机制。各部门要按照《任务清单》确定的重点任务措施,对标对表任务要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定期梳理任务推进情况,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政策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按照全国爱卫办对健康乡村建设的有关要求,将健康乡村建设等工作与健康宁夏建设现有16个专项行动、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十大工程”统筹融合,一体推动爱国卫生、健康宁夏建设和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相关处室统筹协调,将《任务清单》与年度爱国卫生、健康宁夏建设和健康水平提升行动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
三、加强信息共享,开展成效监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监测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本地区或本系统本单位健康乡村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和监测指标、监测方法,定期开展监测。要强化监测结果运用,通过举办培训班、推广健康乡村典型案例、组织现场观摩等形式,加强健康乡村建设经验做法交流学习。同时要深入宣传健康乡村建设行动取得的进展成效,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形成全社会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落实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