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发表时间:2024-12-22 来源:自治区政府网站 阅读量: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41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11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  张雨浦         

202411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精神和法律法规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现决定:

一、对3件政府规章予以废止。(附件1)

二、对6件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2)

本决定自202511日起施行。


附件:1.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章

     2.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政府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