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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吴忠微创医院开展介入治疗技术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4-09-29

吴忠微创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增设介入放射学专业的请示》(吴微医发【2014】18号)和《关于申请开展医疗新技术业务的请示》(吴微医发【2014】23号)收悉。经我委委托宁夏医院管理协会组织专家现场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你院已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同意增设医学影像科/介入放射学专业。

二、同意你院开展介入治疗技术六项。

1.肝动脉灌注+栓塞术

2.肝血管瘤动脉栓塞术

3.胸、腰段压缩性骨折(椎体成形术)

4.腰椎间盘突出臭氧消融术

5.腰椎间盘突出胶原酶+臭氧溶核术

6.腰椎间盘突出胶原溶核术

三、你院要加强介入治疗专业培训,严把手术适应症,合理配置医疗及抢救设备和卫生技术人员。

四、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介入治疗技术范围,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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