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吴忠微创医院开展介入治疗技术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4-09-29
索引号 | 20140929084103594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生成日期 | 2014-09-29 | 是否有效 | 有效 |
吴忠微创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增设介入放射学专业的请示》(吴微医发【2014】18号)和《关于申请开展医疗新技术业务的请示》(吴微医发【2014】23号)收悉。经我委委托宁夏医院管理协会组织专家现场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你院已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同意增设医学影像科/介入放射学专业。
二、同意你院开展介入治疗技术六项。
1.肝动脉灌注+栓塞术
2.肝血管瘤动脉栓塞术
3.胸、腰段压缩性骨折(椎体成形术)
4.腰椎间盘突出臭氧消融术
5.腰椎间盘突出胶原酶+臭氧溶核术
6.腰椎间盘突出胶原溶核术
三、你院要加强介入治疗专业培训,严把手术适应症,合理配置医疗及抢救设备和卫生技术人员。
四、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介入治疗技术范围,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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