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8-08-10
| 索引号 | 20180810172721143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18-08-10 | 是否有效 | 有效 |
宁卫计审批〔2018〕56号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海原县妇幼保健计
划生育服务中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的批复
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的申请》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我委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评审,经2018年第4次委行政审批专项会议研究,批复如下:
一、许可项目:婚前医学检查。
二、机构名称:海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三、执业地址:海原县海城镇黎明路。
四、法人代表:田进慧。
该项技术许可以后,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保证临床安全、优质、有效。
此复。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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