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大武口医院增设高压氧舱诊疗项目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9-08-23
| 索引号 | 20190823112246423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19-08-23 | 是否有效 | 有效 |
宁卫审批〔2019〕76号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大武口医院增设高压氧舱诊疗项目的批复
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大武口医院:
你单位《宁夏第五人民医院大武口医院关于增设高压氧舱诊疗技术科目的请示》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现场评审和2019年第9次委行政审批专项会议研究,同意你单位增设高压氧舱诊疗项目。
请你院严格按照《医用高压氧舱管理与应用规范》,加强对高压氧舱的建设和管理,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要加强指导,保证临床工作安全,合理,有效。
此复。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8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