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固原市中医医院增设“腹膜透析室”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9-09-30
索引号 | 20190930153247235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生成日期 | 2019-09-30 | 是否有效 | 有效 |
宁卫审批〔2019〕103号
固原市中医医院:
你单位《关于增设腹膜透析治疗项目许可的申请》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现场评审和2019年第12次委行政审批专项会议研究,同意你单位增设腹膜透析室。你单位所批科室成立后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保证临床安全、优质、有效。
此复。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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