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宁夏影和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9-11-07
索引号 | 20191107092455950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生成日期 | 2019-11-07 | 是否有效 | 有效 |
宁卫审批〔2019〕124号
宁夏影和医学影像诊断中心:
你单位《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对《宁夏影和医学影像诊断中心2台CT、2台DR及其机房改建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表》(1620180757WK01)及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现场审查,准予该项目通过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你单位应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及时申办放射诊疗许可证,在取得相应放射诊疗许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此复。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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