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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银川国龙医院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9-11-27

银川国龙医院:

你单位《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对《银川国龙医院妇产病区改建DR机房放射诊疗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表》(NXBOLT-KP-19-038)及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现场审查,准予该项目通过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你单位应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及时申办

放射诊疗许可证,在取得相应放射诊疗许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此复。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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