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宁夏虹桥怡康妇产医院通过校验的批复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生成日期 | 2018-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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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解读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宁卫计审批〔2018〕8号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宁夏虹桥
怡康妇产医院通过校验的批复
宁夏虹桥怡康妇产医院:
你单位《关于医疗机构校验的申请》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审核,经委行政审批专项会议研究,同意你单位通过2017年度校验。现批复如下:
一、机构类别:妇产(科)医院。
机构级别:二级。
机构名称:宁夏虹桥怡康妇产医院。
机构地址:银川市德胜工业园区虹桥路19号。
法人代表:张小华。
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妇女保健科;青春期保健专业;围产期保健专业;更年期保健专业;妇女心理卫生专业;妇女营养专业/儿科;新生儿科专业/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血库。
此复。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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