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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育儿补贴制度实施细则》 政策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生成日期 2025-12-10
来源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 解读单位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近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财政厅联合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育儿补贴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为便于准确理解和执行,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育儿补贴制度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做好我区现行育儿补贴政策与国家制度的有效衔接,进一步规范补贴发放与管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细则》旨在明确自治区级实施育儿补贴制度的具体规范,确保政策统一、操作规范、发放及时、监管有力。

二、主要内容

《细则》共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补贴对象与标准。补贴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并落户宁夏的婴幼儿,具体涵盖202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婴幼儿,以及此前出生、截至2025年1月1日未满3周岁的婴幼儿。国家育儿补贴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并明确了不同情形下的发放年限和折算办法。

(二)规范申请审核与发放流程。规定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以线上申请为主、线下申请为辅。明确了申领所需材料清单。建立了乡级初审、县级审核确认的两级审核机制,并规定了具体办理时限。补贴资金按年度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一次性发放,明确了年度申请和集中发放的时点要求。

(三)健全资金保障与分级负担机制。明确发放国家育儿补贴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补助95%、自治区财政承担3%、县(市、区)财政承担2%。强调全区执行统一政策标准,同时鼓励有条件地区完善综合性生育支持体系。

(四)强化信息管理与监督机制。要求落实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管理责任,加强部门间信息比对与数据质量管理。建立财政、卫生健康部门及代理发放机构三方对账机制,明确各级监督抽查与绩效评价要求,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行为。

(五)做好新旧政策衔接。明确《宁夏回族自治区育儿补贴金发放实施方案(试行)》于2024年底到期后停止执行,原享受自治区按月育儿补贴的三孩家庭自2025年起转入国家补贴渠道。

三、主要特点

《细则》在落实国家统一规范基础上,结合宁夏实际,突出以下特点:

(一)细化衔接安排,确保平稳过渡。针对2025年1月1日前出生的婴幼儿,制定了按月折算补贴的具体标准和发放方案(详见附表),实现了从自治区原有政策向国家新制度的无缝衔接,保障了相关家庭权益的连续性。

(二)明晰资金分担,压实各级责任。在中央财政承担主体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自治区与县级财政的具体分担比例(3%和2%),强化了地方支出责任,有利于保障政策可持续实施。

(三)优化服务流程,兼顾便捷与规范。在推行线上申请为主的同时,保留线下办理渠道,方便各类群体申领。明确乡、县两级审核时限共计30个工作日以内,并借助多部门信息比对,提升审核效率与准确性。

(四)强化全程监管,保障资金安全。建立了从申请审核、资金发放到事后抽查、绩效评价的全链条监督管理机制,特别是明确了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对发放异常情况的快速核实反馈责任,确保补贴资金精准、安全、及时到位。

相关文件: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育儿补贴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