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关于印发《自治区人口计生委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并公开公示的通知
宁人口办发﹝2011﹞71号
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自治区人口人口计生委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印发给你们,并在“宁夏人口网”公开公示。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自治区人口计生委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2011年度自治区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加强领导。一年来,自治区人口计生委把深化政府信息工作纳入效能建设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成立了自治区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委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办公室牵头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政策法规处牵头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健全机制。一是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和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意见》精神,借鉴学习农牧厅等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开展专题调研。二是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紧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会议部署的任务和要求,起草印发了《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关于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宁人口发﹝2011﹞68号)和《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宁人口发﹝2011﹞69号)2个规范文件。三是进一步建立并完善了我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2个流程。四是围绕考核要求,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新闻发布、公开评议、责任追究等8项制度(办法)。
(三)动态管理。一是对2011年机关所有发文由专人进行登记,并下发通知,协调各处(室)落实保密审查后,在“宁夏人口网”上进行公示。二是制作了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和党务信息公开栏,设立在办公大楼电梯口。三是制定了《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查询、投诉电话,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四是制定了《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样本)》,指导各处(室)、直属单位清理汇总今年以来机关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政府信息。
二、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规定自治区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本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可通过“宁夏人口网”网站公开,设置信息公开栏公开,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也可通过手机短信公开或召开新闻发布会予以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提出申请,可以口头提出申请,通过“宁夏人口网”提出申请,也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获取本委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
(二)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规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共有16项;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委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除外)。
(三)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各处(室)、直属单位学习贯彻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精神,积极探索,切实加强“宁夏人口网”网站管理,畅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渠道;逐步完善并落实办公自动化管理,完善办公自动化(OA)平台;规范机关发文、办文流程,坚持公文审核的同时确定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积极探索网上办事功能,进一步提高了人口计生行政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四)积极推动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委机关主动公开工作主要依托“宁夏人口网”进行公开相关信息,依申请工作主要结合信访受理查办工作落实。同时,年内制定县、乡、村三级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标准,确定县级公开5大类12项,乡镇8类15项以及村级6类13项。在全区范围内把人口计生政务公开工作与“阳光计生”工作紧密结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2011年,“宁夏人口网”各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052条。其中,机构和信息类14条;公开工作动态信息类647条;政策文件类10条;确定主动公开事项并公开的办事类公文102条;办事指南类40条;其他信息类23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自治区人口计生委机关以宁人口发、宁人口办发、宁人口党组发、宁人口组发、宁人口组办发等字号形成各类行政公文共194件,其中主动公开102条,有92条列为依申请公开事项。
2011年,接受各类来信来访及电话咨询14834人次,均得到了回复答复。重点转办群众反映问题的来信15件,全部办结。其中,能够依申请提供相关材料的,均能做到提供相关政府信息。
2011年,把政协提案办理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办理自治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案116号、236号共2件,通过“议案建议提案网上办理系统”公开答复,向提案人做了书面答复,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情况。
《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事指南》公开监督程序,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宁夏人口网”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和机关办公联系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同时,我委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年内聘请各级行风监督员267名,开展政风行风“四评议”(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人口计生系统下评上、党政机关评计生)活动,经测评群众满意率均在97%以上。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1年,自治区人口计生委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自治区人口计生委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的情况发生。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处(室)、直属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等环节需要进一步规范;各处(室)、直属单位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性的现象;网上服务工作处于探索和建设之中,今后应进一步加快工作步伐。
(二)整改措施。
一是深入宣传。组织各处(室)、直属单位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加强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各处(室)、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继续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效能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
三是提升服务。进一步对“宁夏人口网”进行改版和系统升级,优化栏目版块,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积极探索网上办公,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工作机制,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自治区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