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本报告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汇总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2个处、室(局)和22个直属单位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sjkw.nx.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联系。地址:银川市解放西街101号(邮编:750001,电话:0951-5054084;传真:0951-5030674;电子邮箱:nxwsjsw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抓好卫生健康系统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宣工作,做好新旧条例的转换过渡。紧紧围绕“一条主线”、突出“两个重点”、健全“三个体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始终的工作思路,完成了全年卫生健康事业重点任务,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完善政务公开全面嵌入办文、办会工作机制,扩大政务新媒体的传播面和覆盖面,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及公众参与,提供高效便民服务,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健康保障。
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严格OA公文公开属性审查环节,主动公开1183份文件,依申请公开594份文件,不公开618份文件,删减后公开13份文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156件,同比上一年项目数量增加2项,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1593件,同比上一年项目数量无增减。行政事业收费1项,本年无增减。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量198项,采购总金额4.76亿元。有序推动政府会议开放制度,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2次。完成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85件。重点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努力为群众提供“看得懂、用得上”的卫生健康信息服务,保障广大群众在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职业病预防、卫生监督、疫情控制等方面的知情权。深入“大健康”理念宣传,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举办新闻发布会6次。政策解读并图解10篇。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网民通过我委官方网站“领导信箱”反映的诉求40余次,受理各类咨询电话620余次。抓住重点,做好研判处置,回应舆情及公众关切72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材料19份,已按时全部办结,答复率达到100%,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没有发生与卫生健康信息公开有关申请行政复议。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19年以编制卫生健康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为抓手,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制发文件6件,政府公报公开信息6条;制作规范性文件4件,对外公开3件,解读规范性文件2篇;梳理定位政府信息在公开平台发布栏目,严抓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
监督保障情况。2019年及时调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委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机制作用。委党组高度重视卫生健康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由办公室定期研究并向委领导汇报政务公开工作进展。认真贯彻落实好自治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各项要求,对涉及卫生健康政务公开工作的要点、重点进行集中讨论,形成分工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卫生健康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短期、长期)、任务与分工,印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对全面推进卫生健康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强化保障、加强考核监督等新要求。召开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稳定暨政务公开工作视频会议,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以会代训,培训80余人次。坚持执行两月监督半年检查定期通报制度,全年委务会、专题会5次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并明确政务公开在考核指标总分中所占分值不少于4分;同时,还指导协助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单位开展政务公开试点工作。
平台建设情况。2019年继续推进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集约化、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建设,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政务公开新要求对委门户网站页面、功能改版升级,实现了ipv6、无障碍阅读、智能搜索等功能,截至目前新网站累计访问量80732人次,信息发布量为2728件。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334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11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668条;微博图文信息累积阅读量19.57万人次,分享转发量人7020次,微信平台粉丝达到人12447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4 | 3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5 | 2 | 15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 | 0 | 1593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98 | 4.76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 | 1 | 1 | 0 | 0 | 1 | 1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6 | 1 | 1 | 0 | 0 | 1 | 1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6 | 1 | 1 | 0 | 0 | 1 | 1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门户网站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运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行政执行等方面公开力度不够;会议开放常态化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仍需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仍需调整;部分解读时效性不够,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和答复格式需改进。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拟从以下7个方面做好改进工作:一是结合委官方网站集约化升级改造推进平台运用建设;二是丰富解读形式,加强条例培训,提升解读水平,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以更好、更现代化的形式解读政策,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完善政策吹风会、媒体通气会、新闻发布会等制度,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委领导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等职责;三是根据政务公开新要求,重新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四是完善会议开放机制和制度;五是加大行政决策、行政执行等方面公开力度;六是规范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和答复格式;七是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努力缩短与公众需求的差距。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报告,我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布要求编写,从贯彻落实条例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综述。下一步将认真做好新旧条例有序衔接和新条例实施工作,及时修订卫生健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机构改革以后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简介、主要领导、人事信息等及时更新。如需了解更多卫生健康政府信息,请登录委门户网站(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