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方案 (2021-2025年)》的通知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方案
(2021-2025年)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卫生健康“八五”普法实施完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卫生健康系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符合实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建设生动局面,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氛围。切实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教育,原原本本学习宪法文本。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法律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持续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二)增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强化法治培训,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做到谁服务谁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积极组织《传染病防治法》等疾病防制、公共卫生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涉卫企业树立合规意识,切实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加强对社会热点案(事)件的法治解读,传播法治正能量。
(三)健全普法责任制。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加强对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工作。各地要健全以案释法筛选发布制度,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每年在同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制作以案释法类节目不少于2期。畅通涉卫立法项目征集渠道,健全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引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立法,把立法过程变为宣传法律法规的过程。对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社会关注度高的涉卫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公布后应加强舆情收集,及时研判处置,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健全卫生健康领域制度规范。加快建立健全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相关制度,以良法促善治。完善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职业卫生、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全面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建设,完善源头防控、应急处置、责任落实等制度措施。深化卫生健康行风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倡导行业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公共利益和行业公平。建立违法违规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对行业从业人员严重违法违规、影响行业形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纳入信用管理。大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强健康理念、疾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公共卫生安全和疫病防治意识。
(五)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制定与人民生产生活和现实利益密切相关的卫生健康领域政策和出台重大改革措施,要充分体现公平正义和社会责任,畅通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的渠道,明确参与范围、确定参与群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实行重大公共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落实法律顾问在重大公共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制度机制。
(六)保障行政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建立行政执法人民群众监督评价机制,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完善监督手段,改进评价办法,公开评价结果,促进卫生健康执法力度和执法效果不断提高。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决定、行政征收决定等,依法予以公开。
(七)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法治建设。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法治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依法管理(依法执业)情况定期自查制度,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合法性审核制度,对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内部管理制度、合同等进行合法性审核,或由法律顾问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把法治建设要求融入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管理运行的全过程,全面提升法治化水平,推动事业发展。
(八)发挥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加大对医院管理协会、医师协会、护理学会等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促进健康有序发展,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在服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定团体标准、维护会员权益等方面发挥作用。发挥行业协会自律功能,明确行业自律准则和执行要求,积极倡导行业从业组织、从业人员自觉规范从业行为,营造行业良好发展环境。
(九)增强社会安全感。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宁夏的实施意见,完善“平安医院”建设工作机制,健全考核奖惩体系。深化生物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提升疫情防控处置能力。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等违法犯罪活动,遏制和预防严重犯罪行为的发生。完善突发事件风险管控和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健全医疗救治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建立健全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站,搭建多样化、多层次的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发展壮大心理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加强对贫困人口、精神障碍患者、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等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健全执法司法机关与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工作衔接,加强对执法司法所涉人群的心理疏导。
(十)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切实发挥各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各级各类医患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妥善解决,维护医疗正常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机关化解纠纷的“分流阀”作用。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落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领导责任,推动解决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将法治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卫生健康发展总体规划,落实好法治社会建设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加强统筹协调。坚持法治社会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相协调,坚持法治社会建设与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适应。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法治社会建设统筹谋划,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法治社会建设,进一步发挥公民、法人、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形成法治社会建设最大合力。
(三)健全责任落实和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对法治社会建设的督促落实机制,确保自治区党委关于法治社会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制定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健全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