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2017年 1-9月全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 及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宁卫计办发〔2017〕532号
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委(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自治区卫生计生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计生监督调查制度(2016版)》,进一步加强我区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促进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提高卫生监督信息报告质量,加大卫生计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现将全区2017年1-9月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报告情况
全区通过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共报告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卡46754张,其中卫生许可信息卡4403张、经常性卫生监督信息卡38150张、监督监测信息卡3119张、案件查处信息卡1078张、建设项目卫生审查信息卡4张。
(一)经常性卫生监督。全区应监督户数25324户,实监督户数24414户,监督覆盖率96.41%;报告监督总户次为38150户次,其中被监督单位监督应监督中实监督35568户次,被监督单位监督非应监督中实监督2036户次,经营销售(使用)单位监督463户次,非法无证单位监督83户次。
按照专业分,消毒产品、血液安全专业卫生监督覆盖率100%,公共场所为96.37%、生活饮用水91.35%、学校卫生98.08%、餐饮具集中消毒96.15%、传染病防治95.54%、放射诊疗98.03%、医疗卫生96.89%、计划生育95.94%、职业健康体检诊断服务机构86.57%。
按照地区分,吴忠市卫生监督覆盖率相对较高为99.13%,中卫市为98.96%、固原市为98.18%、石嘴山市为94.83%、银川市为94.00%。
按照监督机构分,吴忠市卫生监督所、固原市卫生监督所、红寺堡区卫生监督所、泾源县卫生监督所、海原县卫生监督所等5家机构卫生监督覆盖率为100%;兴庆区卫生监督所、西夏区卫生监督所、贺兰县卫生监督所、惠农区卫生监督所、隆德县卫生监督所等5家监督机构卫生监督覆盖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其中惠农区为84.32%,西夏区为90.62%。各单位具体监督覆盖率情况见表1。
(二)案件查处。全区1-9月份共查处违法案件1078件,比2016年全年查处案件数量增加了34件,增长了3.26%;其中简易程序案件355件,一般程序案件723件;罚款金额149万余元,比2016年罚款金额总数增加了41万余元,增长了37.94%。
按照专业分,公共场所查处案件最多,为445件,罚款金额35.18万元;医疗卫生和无证行医查处案件378件,罚款金额88.02万元;传染病防治查处案件147件,罚款15.15万元;学校卫生查处违法案件42件;放射卫生查处违法案件41件,罚款6.35万元;生活饮用水查处16件,罚款3.76万元;职业卫生查处违法案件4件,罚款0.2万元;计划生育、血液安全、餐饮具集中消毒等专业案件查处较少,仅给予警告行政处罚;消毒产品专业无案件查处。
按照地区分,银川市查处违法案件最多,查处案件379件,罚款50.28万元;石嘴山市查处违法案件219件,罚款19.06万元;固原市查处155件,罚款26.67万元;中卫市查处133件,罚款17.60万元;吴忠市查处111件,罚款14.18万元。按照案件查处指数排名,石嘴山市案件查处指数最高,为2.01。中卫市1.02,银川市为0.93,固原市为0.89,吴忠市最低,为0.58.
按照监督机构分,全区25家监督机构,案件查处数量排名全区前五名的单位是:石嘴山市卫生监督所128件,贺兰县卫生监督所111件,兴庆区卫生监督所79件,西夏区卫生监督所77件,平罗县卫生监督所74件。案件查处数量较低的单位为固原市卫生监督所1件,盐池县卫生监督所6件,隆德县卫生监督所8件。
罚款金额排名全区前五名的单位是:兴庆区卫生监督所罚款14.86万元,贺兰县卫生监督所罚款11.85万元,石嘴山市卫生监督所罚款9.92万元,银川市卫生监督所罚款9.90万元,海原县卫生监督所罚款8.65万元。罚款金额较低单位为:固原市卫生监督所罚款0.3万元,盐池县卫生监督所罚款1.3万元,惠农区卫生监督所罚款1.95万元。
案件查处指数全区排名前五的单位为:自治区卫生计生监督局查处案件20件,案件查处指数6.96;石嘴山市卫生监督所案件查处指数为2.54,贺兰县卫生监督所案件查处指数为2.48,平罗县卫生监督所为1.84,泾源县卫生监督所为1.83。全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案件查处指数低于1的单位有14家,其中盐池县卫生监督所和隆德县卫生监督所相对较低,案件查处指数分别为0.17和0.36。具体案件查处情况见表2。
(三)监督监测。全区报告抽检3119户次,抽检件数(项次数)21973件,合格件数(项次数)19598项次,抽检合格率89.19%。现场快速检测913户次。
按专业,公共场所卫生抽检1351户次,抽检9665件,合格率98.09%;生活饮用水卫生抽检265户次,抽检553件,抽检合格率97.11%;学校卫生抽检442户次,抽检9634件,合格率77.75%;餐饮具集中消毒抽检27户次,抽检567件,抽检合格率99.82%;传染病防治抽检998户次,抽检1488件,抽检合格率98.05%;涉水产品抽检19户次,抽检45件,抽检合格率100%;消毒产品抽检17户次,抽检21件,抽检合格率100%。
按机构,银川市卫生监督所、石嘴山市卫生监督所、兴庆区卫生监督所、金凤区卫生监督所、平罗县卫生监督所、灵武市卫生监督所、隆德县卫生监督所等机构上报监督抽检件数均超过1000件,位居全区前列。各监督机构具体抽检情况见附表3。
(四)信息报告质量控制管理。2017年1-9月份,全区报送经常性信息报告38277条,迟报信息402条,信息迟报率1.05%。有19家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存在经常性卫生监督信息迟报。银川市卫生监督所和自治区卫生计生监督局由于使用执法终端上报信息数据,系统出现故障,导致信息迟报率较高。
全区填报的经常性卫生监督信息中错误信息77条,信息错误率0.20%。错误信息中,医疗卫生信息19条,主要错误为职工人数小于持证人数;案件查处信息57条,主要错误原因为同报告单位同处罚类别处罚文号重复;涉水产品信息1条,主要错误原因为持健康合格证人数为0。全区信息报告质量控制情况详见表4。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硬件设施和网络基础环境相对落后,影响信息报告工作开展的速度和质量。
(二)人才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全区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信息报告人员队伍建设相对薄弱,信息报告管理人员不够稳定,专业技术知识缺乏,严重影响信息报告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个别单位对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信息突击填报和迟报漏报错报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及时宣贯新版《全国卫生计生监督调查制度(2016版)》,加强信息化建设硬件投入,加强信息报告人才队伍建设,为做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打好基础。
(二)及时报送、确保质量。各级监督机构要认真填报信息,避免各类信息的迟报、漏报、错报,坚决杜绝信息数据的突击填报。市级卫生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卫生监督机构督导检查、技术指导,不断提高信息报告质量。
(三)做好培训、提升能力。各级监督机构信息报告管理员要进一步加大对数据上报、审核的指导和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全国卫生计生监督调查制度(2016版)》要求,加强信息报告系统及业务信息工作内容填报培训,切实提升全区信息报告工作能力。
附表1.2017年1-9月全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经常性卫生监督覆盖率一览表
2.2017年1-9月全区卫生计生监督案件查处情况表 3.2017年1-9月全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监督抽检情况汇总表
4.2017年1-9月全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信息迟报汇总表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